标题 | 户口迁移 |
发言人帐号 | 匿名 |
留言日期 | 2018-06-22 |
联系人姓名 | 付子珍 |
手机 | 13340937809 |
留言人Email | 353603369@qq.com |
留言人单位 | 洪川镇杨塘坎村 |
处理状态 | 处理完成 |
发言内容 | 我女儿25,未婚,因购房把户口迁出到重庆了。现在因卖房,需迁出户口。根据子女随父母政策,或者投靠政策,为什么我女儿户口不能回原籍。请问怎样才能回原籍!请不要回答去咨询户口所在地,只有一个回答就是不可以。为什么不可以噻,怎样才可以噻。 |
回复人名称 | hyxgaj |
回复时间 | 2018-06-27 |
回复内容 |
网友你好: 按照四川省公安厅《全省公安户政管理工作规程》第四十三条直系亲属迁移规定:“公民直系亲属迁移包括父母投靠已成年子女或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”。因你已25岁属成年人,所以不能投靠父母入户,但可将户口迁入原迁出地派出所公共集体户处。 洪雅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 2018年6月27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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